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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1月28日拍卖泗洪县水利局徐洪河管理所西沙河右堤内滩地5年期承租经营权

滩地承租经营权拍卖公告

编号:shcqjy[2021]第001号

   宿迁市宝典拍卖有限公司受泗洪县水利局徐洪河管理所委托,经泗洪县财政局批准,现对泗洪县水利局徐洪河西沙河右堤内滩地进行公开拍卖。

1.项目概况  项目位置,本次拍卖共4个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2.对意向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2.3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不诚信人名单。

3.竞买报名

   3.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 27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持相关资料到泗洪县仁和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西辅楼3楼311室报名。

   3.2以自然人申请报名的,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竞买承诺书原件;③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注明报名竞拍标的序号或名称)

   3.3以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②法人代表证书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竞买承诺书原件;⑤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注明报名竞拍标的序号或名称)

4.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4.1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需缴纳保证金:标的1、4每标的缴纳保证金: 3000元,标的2.3每标的需缴纳保证金: 5000元,缴纳成功后,凭银行出具的保证金回单到泗洪县仁和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西辅楼3楼311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4.2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买人须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银行账户)转账至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现金方式缴纳及从其他账户缴纳的一律无效;

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7066 7120 3112 0145 0000 02

开户行: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青阳路支行(苏州银行

    4.3买受人保证金在签订成交合同后凭成交合同原件到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1室退付,其他竞买人保证金应于竞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

    4.4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4.4.1竞买人无故不参加竞买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委托人或拍卖机构的;

    4.4.2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4.3竞买人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4.4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4.5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4.4.6竞买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4.4.7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4.4.8竞买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4.4.9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4.4.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损失

5.竞价及成交

    本项目于2021年1月28日上午10:00时在泗洪县仁和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西辅楼2楼206室现场竞价,以最高报价的方式确定买受人。请报名成功的竞买人提前到达拍卖现场,签到、领取号牌,并到指定位置就坐。

6.成交价款支付、履约保证金缴纳及合同签订

    6.1买受人应于在签订成交确认书2日内按成交价向转让人交清成交款项及履约保证金,(第1、4  标段履约保证金为每标段 1万元,第2、3标段履约保证金为每标段 2万元),将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其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6.2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向拍卖公司支付拍卖佣金,1标段800元;2标段1200元;3标段1200元;4标段800元。

7.其他事项

    7.1拍卖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按现状拍卖,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委托方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可了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拍卖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

    7.2本次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

    7.3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的内滩地面只用于种植农作物,未经委托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对项目进行破坏性改动,如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有承租人承担。

    7.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项目发生的相关费用。

    7.5承租人应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经营权内滩地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

    7.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或相关管理部门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项目而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应无条件服从,委托方不予补偿;

    7.7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时后10日内移交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7.8现有标的物现状出租,在竞拍成交后,承租人不得将租赁内滩地转租,如违反按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7.9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以受让方与转让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转让人:泗洪县水利局徐洪河管理所          

联系人:杨东                                    

联系电话:13611546088   

地址:泗洪县水利局徐洪河管理所

拍卖机构:宿迁市宝典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雪芹

联系电话:0527-86236776  18905244096  13382928863

地址:泗洪县建设南路42号原环保局一楼                                      

附件:

1、《竞买人须知》

2、《竞买人承诺书》

3、《授权委托书》

4、《拍卖规则》